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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英国学徒制政策与实践考察报告

作者: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来源: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点击数: 字号:【

2012年1月29日至2月5日,我所派员赴英国伦敦参加了英国文化教育委员会(BC)主办的“学徒制政策及实践”学习考察活动。本次实地考察不仅使我们加深了对英国学徒制政策与实践的认识,而且还从中获得了对我国开展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若干启示。

一、英国学徒制基本情况

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在“继续教育体系”内开展。继续教育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即(1)基于院校的继续教育;(2)基于工作场所的职业培训;(3)基于社区的成人学习。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院校通常被统称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2011年11月)英格兰共有346所继续教育学院。从总体看,这些学院所提供的继续教育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学术教育。据官方统计,英国有11%的高等教育(包括本科、基础学位、“高等国家证书”、“高等国家文凭”等其他专业证书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全英16-19岁青年人所接受的教育中有42%是由继续教育体系来承担。

学徒制培训是一种基于工作场所的职业培训。由于英国政府对这类职业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因此这类培训项目通常被称为“基于工作的政府资助项目”。学徒制培训处于英国政府技能开发战略的核心地位,它是以雇主需求为引领的技能开发路径,同时也是解决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英国政府在振兴学徒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接受学徒制培训人员的数量逐年递增。2001年新增学徒数为16万,2005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这一数字分别递增至17.5万、18.5万、22.5万、24万和28万。2010-2011年度,这一数量已超过40万。同时,学徒制培训项目的完成率也大有提高。2004-2005年度顺利完成学徒制培训的学徒数量仅占37%,而2009-2010年度的完成率则提高至74%。

在英国,学徒制培训项目中的学徒是指那些已经受雇并且接受正式、结构化培训的人员。这种培训项目的对象既包括为就业做积极准备的青年人(尤指16-18岁),也包括有意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成年就业者(尤指19-25岁)。目前,参加学徒制培训的学徒当中,16-18岁青年人约占40%,19岁以上成年人约占60%。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学徒通常是每周有一天时间以离岗形式在院校等学习场所接受理论知识的学习,其余四天则是在企业等工作场所接受在岗培训。这类培训项目的期限长短因行业类别、工种性质、资格等级和个人能力起点等方面的差异而有所不同。目前,学徒制培训项目大部分是针对“中级”(intermediate)(即国家资格二级)和“高级”(advanced)(即国家资格三级)技能水平的职业培训。某些行业领域(如会计、信息通讯技术、工程技术、采购供应管理等)也提供“高等”(higher)(即国家资格四级,甚至五级)层次学徒制培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雇主有责任向学徒提供在岗培训,并支付学徒工资。离岗培训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或经官方注册批准过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目前,具体承办学徒制培训项目的院校或培训机构共有1100所,参与此类项目的雇主约有13万。院校或培训机构有责任专门指派“培训师”和“评估员”定期在工作现场对学徒进行学习指导和成果评估,配合雇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学徒制培训项目是一种具有公益性的政府资助项目。无论是院校或培训机构,还是为该项目提供学徒培训岗位的雇主,均能够不同程度地享受到政府专项经费支持,以弥补所投入的成本。目前,英国政府全额承担16-18岁青年学徒的培训成本;在19-24岁成年学徒的培训项目中,政府则仅承担一半成本;如果学徒年龄超过25岁,政府资助份额将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这类专项资助经费通常是直接划拨给院校或培训机构。倘若某些规模较大的雇主是直接与“国家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National Apprenticeship Service)签订培训协议,这些雇主则可以直接享受这笔资助。

学徒工资由雇主支付。2010年10月,英国官方规定全国最低学徒工资为2.60英镑/每小时。未满19岁的学徒均可享受这一最低工资标准。19岁及以上者仅可以在第一年培训期间享受这一工资标准。事实上,官方规定的仅是最低标准,大多数雇主实际支付的学徒工资均高于这一规定。

学徒制培训之所以能够在英国得到较大发展,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它能够给学徒和雇主带来实际利益。研究表明,学徒制培训项目为91%的青年学徒带来了积极的职业生涯利益。这种利益主要表现在:(1)提高了赢利能力。有超过3/4的学徒认为如果没有接受学徒制培训,他们将不能享受目前的工资待遇;(2)引发了继续学习的愿望。有超过2/3的学徒希望继续学习。

雇主也从参与学徒制培训中获得了利益,表现在:(1)节省了招募成本;(2)技能需求得到了满足;(3)获得了对企业更忠诚、更可能在公司长久工作,并且具有企业价值观的员工;(4)为企业带来了新理念;(5)为未来发展提供了选择技术人员的更大空间;(6)更高的生产率、更高质量的工作。相关统计表明,在英国,学徒能够比处在同一位置的非学徒员工多创造出价值1300英镑的净利润,学徒的生产率比非学徒高出7.5%;就执行工作任务的准确率而言,学徒可高达85%,而非学徒仅有60%。

二、英国推进学徒制的三大新举措

为推进学徒制培训的发展,近年来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如建立“国家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制定学徒制培训的规格标准,以及创设高等层次学徒基金项目等。这三方面举措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简述如下:

(一)建立“国家学徒制服务中心”

“国家学徒制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4月,其宗旨是为英格兰学徒制培训项目的开展提供组织、协调和资助等方面的服务。政府力求将该服务中心网站建设成为一个促进学徒制培训项目便利实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无论是有用工需求的雇主,还是想成为学徒的个人,均可通过这个网络平台上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和帮助。比如,雇主可以在该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学徒制培训岗位招聘信息,申请者可以在该网站上查询适合自己的学徒制培训提供者。目前,英格兰地区所有学徒制培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资助均是通过该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来完成。

例如,该服务中心网站上专门设置有一个名为“学徒岗位招聘”(Apprenticeship vacancies)的网上招募系统。雇主或其他培训提供者(包括院校和培训公司)在该系统注册后,即可登录并免费发布招募学徒的广告信息,并可跟踪查看招募广告的反馈信息。该服务中心网站还专门设置了另一名为“学徒岗位招聘匹配服务”(vacancy matching service)的系统,供有意成为学徒的个人在线查询并申请某学徒培训岗位。

(二)制定《英格兰学徒制培训规格标准》

《英格兰学徒制培训的规格标准》(Specification of Apprenticeship Standards for England)(以下简称《规格标准》)是英国政府对英格兰各行业领域确立的学徒制培训框架提出的最基本要求。该《规格标准》具有严格的法定效力,其出台与发布由四个政府部门或机构联合执行,其中包括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BIS)、教育部、国家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以及技能资助局(Skills Funding Agency)。

《规格标准》对学徒制培训框架的要求表现在五个方面:(1)学徒获取资格证书所应满足的条件要求,具体涉及总学分数、具体能力,以及技术方面的知识。(2)功能性技能与关键能力;(3)学徒对雇员权责的知情程度。(4)个人在学习和思维方面的能力;(5)学徒在岗、离岗培训中所受专门人员指导的学时数。比如,在中级学徒制培训项目中,学徒所接受的指导时数不得低于280小时,其中至少有100个小时或者30%的时间必须用于离岗培训中的学习指导,并且要求这种离岗学习指导有实据可查。

该《规格标准》要求,“中级”学徒制培训项目中的学徒要至少取得37个学分、国家二级资格、英语一级或二级证书,要具备创造性思维、反馈性学习、团队协作、自我管理以及有效参与等方面的能力。相比之下,对“高级”学徒制培训项目中学徒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则比较高,即必须取得国家三级资格证书和英语二级证书等等,其他方面要求则与中级培训项目基本相同。“高等”层次学徒制培训项目中的学徒,与高级学徒培训项目中的要求区别仅在于对资格层次上的要求,即要求高等学徒须获得国家四级资格证书。《规格标准》所提出的这些基本要求,是学徒制培训所要实现的目标;它对于学徒所受指导时数、在岗和离岗培训时间比例划分所做出的硬性规定,则为学徒制培训的质量保障奠定了基础。

(三)创设高等层次学徒制培训基金项目

英国政府于2009年起,在工程与信息技术两个领域开始推行“高等”层次学徒制培训基金项目(Higher Apprenticeship Fund)。2010年,政府明确表示,要大力促进高等层次学徒制培训项目的发展。第一轮基金项目已于2010年7月开始投标,雇主与培训提供者共获得1900万英镑资助,支持了1900个相当于大学本科学位层次的学徒制培训项目,使250位雇主从中受益。2011年7月22日,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启动了第二轮基金项目,并宣布政府将拨款2500万英镑专门用于支持高等层次学徒制培训项目开发的基金。第二轮项目主要涉及以下若干领域:会计、航天/航空、健康、路基工程、法律(律师助理)、可再生能源技术/微型发电、航天工业、零售及酒店业、太空技术、公用事业与能源、教育(在线学习)等。

三、英国学徒制实施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认识价值,将学徒制培训作为打造“世界级技能根基”的国家行动

金融危机使英国经济遭受重创,也使英国政府更加重视技能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2009年所颁布的《国家技能战略》基础上,英国政府于2010年11月,相继发布了两份有关于技能开发的战略性文件——《为可持续增长而提高技能》和《为可持续增长而投资于技能》。这两份文件不仅肯定了学徒制培训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技能水平提升方式,从而确立了学徒制培训作为国家行动计划组成部分的重要地位,而且还明确了国家在技能投资方面的政府预算。据相关数据显示,今后两年英国政府在技能方面的投资预算将均超过6亿英镑。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很多欧美及英联邦国家均实施学徒制培训项目,在解决青年人就业和成年劳动力转岗培训方面发挥了明显了作用。外国经验表明,学徒制是一种能够有效地将“学习”与“工作”、“培训”与“就业”相互联系起来的职业培训模式与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尝试着开展学徒制培训的试点工作。通过对江西新余市试点项目的考察,我们发现,这些项目试点主要是以职业院校为基础,项目的开展主要以院校力量为推动力,行业企业参与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被动的合作,尚未上升为一种主动需求。“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要求,也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学徒制作为一种职业教育与培训校企合作的模式和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用工制度。行业企业参与是先决条件,这涉及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整体设计。为此,有必要将“学徒制”试点与实施作为我国的国家行动,探索制度创新的新思路,以解决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二)以技能需求为切入口,突出“行业技能委员会”与雇主的先导作用

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以需求为导向。学徒制作为英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体现出这一内涵。英国学徒制的需求导向,主要通过行业技能委员会(Sector Skills Councils)与雇主的参与而得以保证。

目前,英国有25个行业设立有“行业技能委员会”,大体覆盖了全英90%的劳动力。这些委员会是以雇主为引领的行业机构,其成立须得到政府批准。这些技能委员会有三大职责,即(1)通过调查研究,开发本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这其实就是制定“就业准入”的标准——预备劳动者为了承担或执行某一项特定的工作职能,需要知道些什么(即知识),并且能够做什么(即技能)。(2)配合颁证机构开发适用于本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确立了就业的规格标准之后,这些技能委员会需要进一步制定“学习”和“评估”方面的标准。(3)开发本行业范围内的《学徒制培训框架》(以下简称《培训框架》)。培训框架规定了本行业部门任何一个学徒制培训项目必须遵守的法定条件,目的在于确保该行业的此类培训在全国范围内达到统一标准。任何行业部门所开发出的《培训框架》需要依照政府制定的《规格标准》定期进行内容更新。

以一所名为People 1st的行业技能委员会为例。它所代表的行业部门包括酒店餐饮、休闲旅游、旅客运输、食品服务与管理等。当People 1st 制定了一份《培训框架》之后,会递交至“国家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经核查审批通过后被上传至一个名为“学徒制培训框架在线”(以下简称“框架在线”)的网络平台,相当于被收入了“框架信息库”。如果某个学院、雇主或其他培训提供者登录“框架在线”官网,进入该信息库之后,再输入某框架的ID号码(比如FR01052),新打开的网页便会显示该框架的基本信息。

行业技能委员会以及雇主的这种先导作用,首先以英国国家政府层面两个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战略合作为制度保障。被誉为“技能部长”约翰•海耶斯议员在教育部和商务、创新与技能部同时担任部长之职。基于这种职务上的二合一,这位技能部长便能够综合动员、协调并利用“教育”与“劳动”这两个跨部门之间的力量和资源。其次,通过经济手段保证行业企业部门参与职业教育。英国政府出资建立行业技能委员会,并提出行业技能委员会服务于包括“学徒制”在内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我国职业教育与培训在国家层面由教育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管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具体的激励机制。为此,需要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真正实现统筹;也需要借鉴英国相关经验,通过经济手段,通过协议购买,获取行业企业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服务。

(三)注重服务机构建立、经费投入和标准控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保障职能

英国政府通过提供经费、制定政策与制度,以及建立服务学徒制的专门机构等保障措施,来推动学徒制发展。

自金融危机以来,英国政府在很多方面压缩开支,但却坚持为学徒制培训项目的推广提供大量的经费。通过这些经费,政府引导并且促进学徒制发展。政府所提供的经费,涵盖16-18岁年轻人完成学徒制培训所需的所有成本。雇主实施学徒制培训项目第八周时,可以获得750英镑的政府经费,当到达第十二个月时,可以获得另外的750英镑的政府经费。离岗培训的成本通过国家学徒制服务中心,可获得全部或部分资助。

促进学徒制发展,制度与政策是保障。如上所述,为保障学徒权益,英国政府提出了学徒最低工资的规定。为保障学徒制质量,英国政府制定了《规格标准》。同时,英国政府还建立了服务学徒制培训的实体机构—国家学徒制服务中心。该机构为学徒制培训提供信息、经费等方面的服务。

学徒制在我国的试点,也需要专项经费、专业性机构的支持,以及需要专门的制度设计。为此,政府部门应利用经济手段,设立专项经费,鼓励企业为学徒提供培训位置。设立专业部门,或赋予某一或某些专业部门为学徒制培训提供专业支持服务的职责。制定学徒制质量保障的有关文件,以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制度。

(四)拓宽学徒制培训的受益人群,为所有人创造终身学习的机会

虽然政府全额经费资助项目仅限于16-18岁青年学徒,但英国学徒制中的学徒没有年龄上限的规定,16岁以上的人员都可申请成为学徒。英国学徒制培训时间不一,跨度较大,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四年。学徒制培训时间主要依据学徒先前的技术水平、将要获得的资格,以及行业要求等内容而定。

目前,我国学徒制试点项目仅针对职业院校的在校生,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职业内涵和外延的不断变化,我国不同年龄阶段成年劳动力的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是职业教育与培训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学徒制培训作为一种技能形成或提升的成功模式和制度,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向成年劳动力开放。为此,教育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协作。

(五)赋予培训提供者付款职责,使院校教学与企业培训内容相匹配

英国学徒制培训过程中,培训提供者(如,学院)具有向提供学徒制培训的雇主划拨经费的责任。学徒制服务中心将学徒制经费首先拨至实施学徒制的培训提供者(如职业院校),再由培训提供者将其中一部分经费划拨给雇主。但在划拨之前,培训提供者要对雇主实施的企业内学徒制培训进行督查。只有当督查结果符合要求时,培训提供者才会将经费划拨给雇主。赋予培训提供者为雇主划拨经费的职责,实质上赋予了培训提供者对实施学徒制培训的雇主进行质量监督的权利。通过这种权利,提高了离岗培训与在岗培训之间的匹配程度。

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有效配合,是我国校企合作需要解决的大问题。我国经常出现学非所用,或现在学非现在用的局面。而英国将经费划拨与对企业督查的权利同时赋予培训提供者(院校)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校企合作的匹配问题,这一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六)简化工作程序,借助信息技术而增强工作机制和信息透明度

为了向学徒制培训相关利益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英国政府不仅简化了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程序,还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比如,建立了与学徒制培训有关的官方网站,为各方面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一个信息透明化的交流平台。这些官方服务既节约了信息传递的成本,也为供需双方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对接服务,包括培训提供者网上发布学徒招聘信息、应聘者在线申请学徒岗位等。

目前,我国虽然也有类似的发布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网站,但大多数这类网站在数据信息的管理方面尚不太规范,或者存在信息不具体、不及时,甚至不准确等诸多问题。这些情况均影响到这些网站信息的效度和信度。为此,我国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并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真正实现各项信息的透明化。

总之,我们需要注意到,英国学徒制培训项目的实施是植根于英国特有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我们在借鉴英国这方面经验时,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两国的差异。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在学徒制的各个环节上全盘照搬英国的经验和做法,而应该系统而深刻地分析我国特有的国情,从而勾画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的蓝图。

(执笔:刘育锋、许竞    审稿:王继平)